我很喜欢小动物,妈妈就给我买来了一只京叭狗。它只有20
厘米长,浑身雪白雪白,毛绒绒的,它的眼球突出,亮闪闪的,就像两颗熟透的黑葡萄。它的扁扁的黑鼻子紧贴在嘴巴上方。它有一对很大的下垂的耳朵,而不是像猫耳朵那样竖着长。而且耳朵上的毛还带卷呢。它长得太胖了,四条腿又粗又短,所以走起路来身子一摇一摆的,像个不倒翁,又像一个小绒球在移动,我给它起名叫“嘟嘟”。
平时家里没人,就把它关在屋里。我每天放学回家,它就飞快地跑过来舔我,尾巴还摇来晃去地表示友好。它一这样,我就拿来火腿肠喂它。很快我俩就成了好朋友。
我每天都和它玩一会儿。我最喜欢看它玩皮球。我把球放在它跟前,球大,它的嘴小,咬不住,它就使劲用头顶着球走。有时顶不动了,看看我,接着就“汪”、“汪”地叫,好像在说:“你给我快点走,不然我就不客气了”。它看球还不动,就扑上去咬,可又咬不住,也许它想:这是个什么怪物呀,我快逃命吧。接着它一溜烟就跑了。
我真喜欢“嘟嘟”。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。
点评:读了刘昊明的“小狗嘟嘟”,我仿佛真看到了一只圆滚可爱的小狗形象,作者的描写是成功的,而且一下子就写出了“嘟嘟”的特色,写出了它的与众不同之处。语言也干净简炼,这是一个小作者难能可贵的。
不过,既然是描写人兽之间感情的文章,就应抓住兴奋点。简单的人狗嬉戏并不一定就能把人与动物的友情体现得贴切。应该通过有代表性的事例,一两次最让人难忘的人与狗的交流,这样似乎更有说服力和感染力。